【攝影是怎樣長大的?從「服從」到「個性」!】
撰文 | Jacky Lau
如果有人問你認識幾位畫家或雕刻家?來自西方的,我們可以舉出達文西、畢卡索、莫內、羅丹;中國的,有齊白石、吳冠中、趙少昂等等。但如果問及攝影藝術家,我相信大部份人都較難舉出例子。公眾對攝影藝術的認識甚少,藝術學生的認識亦不多。我在法國修讀藝術課程時,只有一堂課是攝影,並且主要是教暗房技術,並没有認真了解過攝影歷史。但事實是,攝影在藝術圈子內有著很重要的地位。而相機的普及和功能的提升,讓你我都可以拍到非常清晰顏色鮮豔的相片。這些相片是藝術品嗎?我不能肯定。但我相信,如果對攝影的發展有認識,懂得攝影藝術的成長以及了解上個世紀不同攝影家的作品,這肯定能豐富我們的攝影作品內涵!
英國的William Henry Fox Talbot及法國的Louis Daguerre,在19世紀初努力研究下,於1839年1月6日,「相片」終於誕生。Talbot提出攝影最重要的優點,是可以拍攝出無盡的細緻,這些畫家們都不會全實地繪畫出來。而相片的初期,常被與繪畫比較。Philip Gilbert Hamerton,19世紀英國畫家及藝評家,描述繪畫是偉大的知性藝術、廣闊的創作,而攝影則是科學性的、狹窄的,不是美學中的藝術。所謂狹窄,是因為當時認為它只有服從性,沒有可塑性,更不用說如繪畫作品中的個人語言及個性。
攝影技術隨後被大量應用,工業革命創造了火車、蒸汽船,新大陸被發現。而照相記錄,即代表真實,反之文字記錄,可以不實,手繪也不能確保完備及其時長也較長。攝影在當時越來越重要,但不是在藝術層次。1870年,乾的底片板出現,大大提升攝影的方便性。攝影時不再需要暗房及攜帶化學原料。1888年,在維也納舉辦Clic Clac Kodak展覽,Heinrich Kühn、Clarence White、Edward Steichen展出繪畫性的作品,把相片提升到藝術層次。Alfred Stieglitz在紐約把攝影用者分為三種:完全不懂、純技術員及藝術家,藝術家能在相片中帶出感覺、譜出感情。